沙县蓝芳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2023年12月18日

沙县蓝芳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沙县蓝芳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报价。

一、询价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询价内容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服务的国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1 报价人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1.3 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5 具有污泥处置资质(允许污泥作为原材料),环评材料和环保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环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等)。

1.6 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备可立即接纳并合规处置污泥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针对以上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位概况、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设施图片或样册、污泥处置设施故障时,污泥处置应急预案方案等)。

3、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成交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不良信用记录的完整截图。

(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三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6、报价人在报价时须对其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报价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三、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应于 2023 年12 月19 日至 2023 年12月21日时间内向采购人进行报名登记并索要询价文件,报名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四、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应于2023 年12月26日15: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邮寄(邮件方式邮寄的快递包装件上应注明寄件公司名称)至沙县东郊路11号沙县蓝芳水务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有关本项目询价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会通过百盈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tukiba.com)或已报名登记的联系方式予以通知,请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采购人:沙县蓝芳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东郊路11号

联系人: 肖隆光

联系电话: 13950921859

邮箱:1029696232@qq.com

 

询价服务一览表

项目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暂估数量(吨) 最高单价限价(元/吨) 服务期限
1 污泥处置 含水率60%污泥处置及配套服务 4133 220 一年

注:

(1)本次采购服务项目为处置单价采购,处置污泥数量为暂定数,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调整污泥处置数量,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实际运输结算费用以成交单价为准,询价数量以采购人提供的实际污泥量为准。

报价人报价应综合考虑可能存在的因素和不确定性。所报污泥处置单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本次最高限价为含增值税率的价格。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增值税率下调,则成交人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相应发票,若未能开具原适用税率相应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扣回相应税点的差价。

(2)报价人的报价(单价报价)应包括本询价项下的污泥处置的管理、运营和维护污泥处置处理项目设施费用、污泥处置中各项环保费、检验检测、验收、保险、劳务、管理、利润、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金以及合同包含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等所有相关因素涉及的全部费用。

(3)在委托服务期限内,成交人不得中途提高污泥处置费;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追究违约责任。

(4)报价人中标后不得擅自转让、处置采购人授予的污泥处置权;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5)委托服务合同服务期1年,委托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还未确定新的污泥处置单位前,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相应的顺延合同服务期并与原污泥处置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原污泥处置单位应予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