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1111119998031400001 交易平台: 非交易中心
03月01日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 2018-03-08 17:30 | 质疑截止时间: |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3-23 09:00 |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受百盈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过渡期污泥处置招标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FJKZB-657072017
2.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服务名称/处置工艺路线 | 招标服务内容 | 数量
(吨/年) |
最高单价限价
(元/吨) |
总价约
(元/年)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暂定) |
1
|
污泥处置(掺烧) | 含水率约60%污泥处置,服务内容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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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9000000 | 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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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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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置(建材利用) | 230 | 8280000 | |||||
2 | 污泥处置(建材利用或生物堆肥两种处置工艺皆可) | 含水率约80%污泥处置,服务内容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14000 | 230 | 3220000 | 祥坂 | 一年 |
3 | 污泥处置(建材利用或生物堆肥两种处置工艺皆可) | 含水率约80%污泥处置,服务内容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11000 | 230 | 2530000 | 榕北(浮村) | 一年 |
注:投标人污泥处置点应为对应合同包污水厂地址距离120公里(含)以内,投标人应明确污泥处置点具体位置及运输距离,并提供对应合同包污水厂至污泥处置点的运输行驶路线(污泥运输行驶路线应满足30吨货车的通行要求),若投标人污泥处置点单程运距超出120公里按无效投标处理。 |
注:(1)本次采购服务项目为单价采购,处置污泥数量为 暂定数,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调整数量。实际结算费用以中标单价,采购数量以用户提供的实际污泥量,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污泥量。本次最高限价为含17%税点的价,因此投标人报价应为含17%税点的价格。
(2)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合同包1投标人可就掺烧或建材利用两种污泥处置工艺任选一种进行投标,不同工艺对应的最高单价限价不同,但评标办法仍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经评审的最低综合单价法),不因工艺不同而异。合同包2、合同包3投标人可就建材利用或生物堆肥两种污泥处置工艺任选一种进行投标。
(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下的管理、运营和维护污泥处置处理项目设施费用、污泥处置中各项环保费、检验检测、验收、保险、劳务、管理、利润、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金以及合同包含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等所有相关因素涉及的全部费用。
(4)污泥量需按照污泥处置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出厂及污泥接收两次过磅。 污泥处置量按“接收点”地磅(地磅应定期通过相应资质部门检定,及时向招标人报备检定报告;如“接收点”地磅故障时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污泥处置量根据招标人地磅计量进行计算)的计量进行计算。当双方对污泥处置量的计量存在较大差异时(双方地磅误差超过2%),双方应确认地磅计量的准确性,按确认后的计量进行计算。中标人不能定期提供“接收点”地磅的检定报告时,招标人有权通过指定市政地磅的计量进行计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投标人所投服务技术性能应符合或优于上述要求。
(6)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服务的技术性能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
(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转让、处置授予的污泥处置处理权。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委托服务合同有效期暂定1年,若因国家政策、污泥处置工艺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泥处置数量进行调整或终止合同,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委托服务期满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条款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合同期顺延。在委托服务期限内中标人不得中途提高污泥处置费,中标单价在合同履行期内固定不变;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同包1(掺烧处置工艺路线)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具备法人资格,其热电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并具备可接收污泥处置热电掺烧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服务的国内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接收污泥处置能力说明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概况、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设施图片或样册、污泥处置设施故障时,污泥处置应急预案方案等);
3.1.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具备可立即接纳并合规处置招标人污泥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以上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1.4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1.5投标人应取得污泥允许掺烧的环保批复意见,若在投标时未取得污泥掺烧环保部门的相关环评文件,则需提交相应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的120天内取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批复及环保验收。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合同包1(建材利用处置工艺路线)、包2、包3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是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污泥处置资质(允许污泥作为原材料),并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服务的国内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环评材料和环保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环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等。
3.2.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概况、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设施图片或样册、污泥处置设施故障时,污泥处置应急预案方案等);
3.2.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具备可立即接纳并合规处置招标人污泥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以上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2.4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经评审的最低综合单价法)。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1907购买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8年3月23日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1907开标厅,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3月23日9: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1907开标厅 公开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1907
邮 编: 35000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前台0591-87318812/87316727
项目负责人:郑旭菁
电 话:0591-87318812/87316727
传 真: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fjsjkzb@163.com
购买标书、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 开户行:工行福州城东支行营业室 |
账 号:407870398762 | 账 号:1402095119600177037 |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727 | |
传真:0591-87316927 | |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百盈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鼓山下院)
联系人:范希兰
电 话:0591-63506732(办)